各部门:
为了更好的落实本科课程评估工作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》(教高﹝2013﹞10号)精神,我校预计于2016年11月6日至9日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。根据教育部评估方案要求,请各部门(单位)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认真组织学习指标体系,落实各项工作任务。
一、部门审核评估负责人和联络人确定
请于2016年5月6日前填写“北京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部门信息登记表”,报送本部门审核评估负责人与协调报告撰写、数据收集任务的联络人报送至教务部评估办公室(邮件:dongli@pku.edu.cn,电话:62751400)。
二、具体任务
任务包括:撰写分报告和填报评估状态数据
相关说明:
1、负责部门组织协作部门共同撰写自评报告,填写并提交质量状态数据,组织报告支撑材料。
2、协助部门参加负责部门召开的协调会,并向负责部门提供本部门负责的相关材料,包括文字材料、数据及支撑材料。
分报告和质量状态数据具体要求见附件。
三、截止时间
质量状态数据和自评报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,涉及到不同部门的报告和数据请负责部门和协助部门商定具体时间。我们后续会组织质量状态数据填报培训,并给各负责部门分配账号和密码,分别填报相应数据。
请各有关部门围绕本科审核评估工作,结合本部门(单位)实际,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,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希望各部门(单位)加强协调,密切配合,突出重点,集中精神,真抓实干,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北京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小组
2016年4月20日